近日,康乐县人民检察院报送县委的2021年度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康乐县委书记杨志军批示“县检察院2021年度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希望再接再厉。”
2021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时代检察工作宪法定位,依法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律监督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取得了可喜成绩。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晓元表示:2022年,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县委书记批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努力书写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新篇章。
一是服务大局,践行检察为民使命。找准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大局着力点,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努力在康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检察担当。
二是更新理念,持续增强监督效能。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用精用准、用足用好法律监督职能,全面优化和实化法律监督,增强监督效能,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三是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大力加强制度机制创新和实践创新,不断激发检察干警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创新发展。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推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和检察业务能力,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健康稳步深入开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