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公安局持续对各类涉赌违法犯罪行为发起凌厉攻势。近日,经摸排线索、快速出击,先后查处赌博案件3起,查获涉赌违法人员14人,缴获赌资5000余元。
案件一
3月7日,治安大队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获悉,刘家峡镇某居民楼内有人聚众赌博,遂立即赶往现场,当场抓获以掷骰子、扑克牌方式进行赌博的吴某某等6人,缴获赌资4000余元,赌具骰子2枚、扑克牌1副。
案件二
3月3日,西河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聚众赌博,请求查处。”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在西河镇某村一农户家中将以打麻将形式参与赌博的焦某某等4人成功抓获,现场缴获赌资900余元,麻将牌1副。
案件三
3月7日,王台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获悉一涉赌线索,经细致摸排核实后,快速出击,在王台镇某村一居民家中将以打麻将形式参与赌博的郭某等4人成功抓获,缴获赌资400余元、麻将牌1副。
“黄赌毒”害人害己,给社会治安带来不良影响,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损害。民警警示:拒绝赌博从我做起,远离赌博人人参与。请广大群众认清赌博危害,严格自律,自觉抵制,对各类赌博违法行为向公安机关积极举报揭发。
法律链接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2、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永靖县委政法委 供稿)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