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永靖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正确的司法理念为先导、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关键、以落实办案责任为保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问题,深入排查,认真整改,以此力促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了实效。
着力安排部署 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开展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院党组坚决把开展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扛起来,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谋划部署专项行动,强化组织建设,及时成立了“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学习安排、进度计划、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协调宣传报道等工作,领导小组内部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精心谋划部署,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永靖县人民检察院“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学习要点和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安排表,明确了动员部署、学习教育、查找问题、专项整治、总结验收等专项行动各项具体任务、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为开展专项行动明确了“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全力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积极开展动员部署,凝聚思想共识。召开了“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了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动员全体干警深刻领会和全面践行“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饱满的政治热情开展好专项行动。
着力加强学习教育 树立正确司法理念
扎实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夯实干警理论基础。
以“学懂、弄通、做实”为目标,坚持专项行动全员覆盖,争取做到“不落一项、不少一人”。
扎实组织集中学习。先后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部门学习会等确保学习时间,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等实施方案确定的学习内容。
认真组织开展专题探讨。8名党组成员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执法司法理念、执法司法公信力、执法司法方式、执法司法能力”四个方面进行研讨交流,谈认识、谈体会、谈打算,切实做到率先垂范。
积极引导干警开展自学。组织全体干警通过“长安剑”、“陇原剑”、中国长安网微博、陇原政法微博等众多优秀工作平台进行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覆盖。
强化宣传引导 营造专项行动浓厚氛围
为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营造开展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采用了多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方法的宣传方式,掀起专项行动热潮。在“两微一端”适时发布各类检察动态5000余条,及时更新宣传报道信息;持续运用大屏幕等平台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内容,营造专项行动齐参与、共提升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强化法律文书上网、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1件,公开法律文书90份。
着力精准查找问题 加强整改落实
在专项行动自查整改阶段,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让干警牢固树立“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理念,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理想信念教育,注重精准查找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对照《实施方案》重点排查整治的内容进行梳理,对2019年下半年已办结生效的124件案件及省委政法委要求排查的7件重点案件进行了评查,查找出4个方面20项问题,从州委政法委2019年执法检查通报中梳理出2个方面的7项问题,共计5个方面27项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并建立了工作台账,提出整改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措施、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一对一”交办单形式交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限要求完成。坚持立行立改,抓好整改落实,同时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提升工作质效。
着力提升检察业绩 体现专项行动成效
着力推进队伍建设。依托“检答网”“中检网”以及视频会议等平台,开展“互联网+”教育培训300余人(次),定期开展业务研修、案件评查、案例研讨,组织干警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等活动,在实践中砺练干警,提升素质。招聘公文信息写作和计算机技术公务员各1名,充实队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引导全体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
不断提升刑事检察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化平安永靖建设。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3件44人,提起公诉77件104人。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提起公诉2件11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严厉打击破坏农村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10人,起诉22人。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两名被害人家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发放19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认真落实高检院服务民营经济"11条”意见,对涉企业人员犯罪,依法切实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处实刑的依法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党组成员实地走访了全县20家民营企业,协助企业追回欠款8.75万元。进一步强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4人,不起诉38人。不捕率和不诉率分别为28%和24%。提出刑事抗诉1件1人,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件(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5件(次),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9人。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办结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案件81件127人。推进速裁程序落实,切实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坚持“高墙内”和“高增外”一体监督、全程管控,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3件,执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1件,刑罚执行检察监督1件。
努力提升民事行政检察能力,突出办案重点,深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主动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共办理民事申请监督案6件,民事执行监督案2件,行政申请监督案1件。
积极创新公益诉讼工作机制。为有效保护母亲河生态安全,与兰州市西固区检察院建立了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为助力学校全面精准做好各项复学后的疫情防控工作,会同县教育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到辖区内中小学及幼儿园,了解防疫物资储备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同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座谈会,并对餐饮企业的工作场所、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美团、饿了么等网上外卖平台配送人员健康证、配送容器消毒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做好检察环节矛盾防范化解工作。认真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过程答复”制度,进一步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在办案中积极开展调解和疏导工作,引导群众依法定程序解决司法诉求,把化解矛盾落实到受理、立案、审查终结的全过程。
着力建章立制 形成长效机制
在专项行动中坚持边改边建,将成熟管用的司法经验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机制,共新建新制定制度3条。
建立案件证据复核及质量审查机制,推行主要证据复核制度,凡是对定罪量刑有重要影响的证据,必须进行复核,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
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庭前讨论制度,将公诉环节确定起诉前经检委会研究决定的疑准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意见与公诉人意见出现较大分歧的案件、起诉时改变侦查机关认定罪名的三类案件作为庭前必须讨论案件。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印发《永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院纪检组加强对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活动监督的意见》,对不捕、不诉和立案后又撤案的案件,检察官以书面形式报院纪检组,纪检组监督办案规范性和合法性。同时认真梳理现有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做好修订和废止工作。共修订完善36条,重新整理汇编了《永靖县人民检察院制度汇编》,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办案,使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置于严格的制度规范之下。(通讯员 乔瑜)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