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乡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提请逮捕未成年人马某某涉嫌盗窃案时,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无前科,在偶然因素的介入下,与同伴共同实施盗窃且数额较大。但如果逮捕,其将痛失接受教育的人生良机,他的一生也将走向另一个方向,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羁押在看守所还是充分释放司法温度和善意,让他留在课堂上,是近年来东乡检察人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时刻探索的问题。为此,检察官审查后迅速向检委会提请讨论该案,并提出马某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无逮捕必要意见,本院检委会讨论认为,未成年人犯罪应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少捕、慎捕、少监禁”的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就要具体案件具体犯罪嫌疑人身上体现,并根据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为了让马某某尽快回归校园,切实让父母能够时时监护到位,检委会作出决定第二天,分管副检察长根据检委会意见,带领第三检察部干警走访马某某家、社区,实施网格化管理监管措施。同时指派一名富有爱心、热爱检察工作的干警和班主任老师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在校状态。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将马某某送进校园,让他留在课堂上,不让他贴上犯罪的标签。东乡检察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最大限度的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在长期的办案中,该院始终关注未成年人因案“辍学”问题,控辍保学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指标,检察工作服务、助力脱贫攻坚的着力点精确到每一个失辍学学生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正确行使检察权,依法不批捕、不起诉涉轻罪未成年人,同时做好后续工作,帮助他们及时进入校园,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检察机关和全社会的关心与呵护。检察官秉承一颗关爱之心,用实际行动让误入歧途的孩子重拾信心回归校园,走向美好明天。(通讯员 韩启文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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