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就找警察”、“看见警察就有安全感”、“警察是照亮这座城市的光”……这些常常被群众们挂在嘴上的话并不是空话,随着“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持续深化开展,信息采集录入覆盖面越来越全,康乐县公安局坚持“以采促用,以采促战”的原则,利用“一标三实”走到群众身边,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提高服务效能,提升辖区群众满意度。近日,康乐县公安局紧贴百姓生活,解民情、暖民心,用实际行动为辖区群众排忧解难。为群众排忧解难,提升了群众对公安队伍的满意度。
2020年4月20日23时许,值班民警接到马沙某某的群众求助电话报称:在康乐县新治街大十字路口有一男孩走失,男孩不知道家庭住址,也不知道怎么回家,希望得到帮助。附城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走失男孩带回附城派出所,通过“一标三实”找到男孩的家人,但其家长不在家,又联系了一个邻居范广红,并通知其邻居范广红来康乐县公安局附城派出所将男孩带回家。
2020年5月18日12时许,家住康乐县附城镇新治街的马某瑞电话报称:在康乐县县城良恒百姓大药房门口一陌生女孩走失,要求派出所帮助寻找家属。接到群众求助后,附城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寻找,利用“一标三实”登记信息,准确掌握走失儿童马某瑶家属信息,按照同户信息找到家属马某代的联系电话,经电话通知于2020年5月18日14时30分被家属领回。家属表示非常感谢,彰显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忠诚与担当。
2020年5月16日10时许,家住康乐县附城镇城东社区莲花山46号的马某清(房东)电话报称:租户张某霞和马某在他的出租房内居住一个多月,拖欠房租和水电费就搬走了,目前无法联系二人,要求派出所帮助寻找。接到群众求助后,附城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寻找,利用“一标三实”登记信息,准确掌握张某霞的相关信息,电话联系其本人,并对其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其尽快补交拖欠房租,经民警悉心疏导劝说张某霞将拖欠马某清的200元房租以微信转账的方式进行了补交。
2020年5月1日16时许,家住康乐县胭脂镇马集村七社东街的马哈某某报称:其母马某某买在康乐县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失踪,要求派出所帮助寻找。接到群众求助后,附城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寻找,利用“一标三实”登记信息,准确掌握马某某买向临洮方向走动的消息后,值班民警及时联系临洮警方,通过视频监控和“一标三实”信息共享,于2020年5月2日22时30分在临洮滨河路段找到走失群众马某某买。
2020年5月17日18时许,有一群众从康乐县城三角花园马路中间找到一名走失儿童并送到附城派出所。社区民警通过走访群众,在三角花园附近进行查找,当日19时许通过群众得到线索,称走失儿童是附城镇新集村新农村人,社区民警得到这一线索后,利用“一标三实”警用标准地址查找到附城镇新集村新农村42号走失儿童马某玉,并迅速查找到其家属,将走失儿童安全送回家中。
2020年4月27日凌晨1时10分,附城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康乐县城鸿鑫润苑附近有一个人躺在路上,要求出警。” 附城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发现在鸿鑫小区门口有一酒醉汉,醉得不醒人事,躺在马路上非常危险。民警利用移动警务终端APP人像比对功能,获取醉酒人员基本身份信息,确定醉酒人员名叫马某有。通过“一标三实”查找到家属电话,并通知家属,马某有被其姐夫马某虎接回。
2020年4月30日16时许,附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县妇幼保健院门口有一酒醉汉,醉的不省人事,请求出警,予以帮助。根据报警电话,值班民警前往事发地点康乐县妇幼保健站门口找到了醉酒人员。通过“一标三实”查找到家属电话,并通知家属,成功将醉酒人员送到其妻手中。
康丰派出所民警在城北小学附近找到一名走失儿童,该儿童5岁左右,不能描述自己的姓名和家庭住址,后民警在治安户长群发布寻人启事后,在治安户长的协助下已经找到该儿童的家属,将其领回。
2020年5月22日,附城派出所民警通过“一标三实”查询晕倒的高龄老人家庭地址,并联系家属将晕倒在花门市场的高龄老人送回家中。
2月份的某日,一女士匆匆忙忙来所称:自己从外地到康乐后,将皮箱落在了一辆没有顶灯的出租车内,自己把车号也没记下,皮箱里装有自己的证件等贵重物品,自己又是初次到康乐县城,人生地不熟,来所看看能不能帮上忙。接到群众求助后,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带领民警展开群众走访、调取监控、信息查询等工作,历经3个小时后最终将皮箱找回,得到了该群众对公安机关的高度赞誉。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