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东乡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县庆大会上,东乡县委、县政府对推进脱贫攻坚、促进民族团结事业发挥了积极作用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东乡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东乡检察院干警陈丽婷被评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东乡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事关大局的头等大事,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以“保障地区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团结,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立足本职,维护和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为促进平安、和谐、团结的社会环境提供有效司法保障。
坚持党建引领,提高政治思想站位。院党组始终坚持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将民族团结工作与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融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和重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步骤、有计划开展。
重点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把批捕起诉关;重点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开展民事审判专项监督、民事和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等活动,有效的维护了本地区民族团结稳定。
突出检察作为,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成立检察官服务企业联络组,实行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周下访民营企业制度和检察长定期走访制度,通过走访调研,法治宣讲,协调解决企业涉法问题,全力保障非公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树立民本理念,致力守护民生民利。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恩想,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洮河流城(东乡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医疗废物处理三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法治“六进”筑牢民族团结思想基础。围绕打击和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校园欺凌、毒品犯罪以及民族宗教政策等,开展普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乡镇、进村庄。根据举报宣传周、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日等不同主题,制作宣传手册和横幅,努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建成“两微一端一网”全媒体宣传阵地,及时发布检察动态,讲解法律政策知识,传递法治正能量。选派16名领导千部兼任部分学校“法治副校长”,在县职教中心开展“法庭实践日”活动,在14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尤其是民族自治地区的法律监督机关,东乡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和使命,紧紧围绕宪法、法律中规定的民族平等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惩处破坏民族平等团结的犯罪,自觉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通讯员 田美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