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至11日,永靖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公安局对涉金融不良资产执行案件被执行人进行了约谈和法治教育,在约谈过程中,执法人员向被执行人宣读了《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公告》,告诫被执行人必须提前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后果。(通讯员 马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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