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广河县公安局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一周之内接连查获3起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
11月2日0时许,该局交警大队三甲集中队民警在三甲集镇街道查获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马某甲,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0mg/100ml,后经提取血样鉴定,鉴定结果为168.31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1月6日22时许,该局主要领导在督导常态化疫情防控过程中,在三甲集镇街道发现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马某乙,遂通知三甲集中队民警进行处理,经处警民警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5mg/100ml,后经提取血样鉴定,鉴定结果为140.77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1月7日15时许,该局交警大队三甲集中队民警在三甲集镇街道查获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马某丙,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马某甲、马某乙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马某丙因无驾驶证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酒驾处罚,醉驾入刑!为了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请摒弃侥幸心理,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记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行车。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