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切断和遏制疫情通过交通工具和人员流动传播,最大限度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1年11月1日零时起,对全县所有车辆实行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范围内的所有营运车辆暂停运营(包括出租车、公交车、农村定线客运车);
二、县汽车站、驾校、汽车租赁企业全部暂停营运;
三、全县范围内的所有私家车不能在各交通检疫卡口通行;
四、严禁各乡(镇)私家车辆进入县城,严禁县城内私家车辆在城区道路行驶,防疫工作人员车辆凭通行证通行(通行证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检疫组核发,向县指挥部办公室上报车号及抗疫工作人员信息进行备案);
五、凡持有“两码一报告”(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重点工程车辆,凭甘肃省货物运输车辆疫情期间防疫保障快速通行证,可优先便捷通过各防疫检查点。防疫物资运输车辆凭证通行,执法车辆、医疗车辆、公务车辆正常通行。(离和车辆驾乘人员须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和车辆驾乘人员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公安交警启动电子抓拍系统进行抓拍的同时,密切与交通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对于违反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解除管制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和政县公安局
和政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31日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