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车主朋友、驾驶员:
大家好。
目前随着疫情的逐步好转,全县所有社区(小区)允许业主车辆(包括临时车辆)进出,永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调整疫情防控期间道路停车相关工作措施,逐步恢复疫情前的停车管理措施。对车辆未按施划的停车位停放、未按箭头指示方向停放等乱停乱放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进行提醒告知,告知后拒不改正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对占用消防通道、应急救援通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盲道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拖移。请您规范停车,做文明永靖人!
永靖公安交警温馨提示:辖区川南富民路(法院、检察院)北侧路段,广场西苑小区出入口两侧,岘塬路、兴华路(水景坊B区)、水景路(黄河中学)两侧严禁停车;川北滨河北路(金河湾小区、丽景润园小区)人行道路面严禁停放车辆;以及其它设有严禁停车指示牌路段,按要求即停即走。
下一步,永靖公安交警将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同时将对小区周边及重点路段违法停车依法进行查处,以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永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11月22日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