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加之春运来临,在外务工、求学人员陆续返乡,人员流动性增大,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有效防止疫情通过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传播、扩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旅客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车辆,超范围经营的出租车辆以及道路运输客运车辆甩客、拒客、不按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人员通过微信群、QQ群等形式以“拼车”、“顺风车”为名,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面包车从事农村客运的违法经营行为。
四、全面加强班线客车、巡游出租车管理,规范运营行为,整治跨区域经营、强行拼客、不正确使用计价器等违规行为,全面规范运输企业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五、为避免疫情期间因无证非法交通工具运输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交叉感染,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黑车”非法营运行为,乘坐合法营运车辆;对因从事非法营运导致疫情输入的,要依法从严追究责任,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安全出行,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六、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如发现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为了您的健康和出行安全,请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车辆严格消毒,自觉佩戴口罩,落实好扫码、测温、登记等防疫防控措施,为广大乘客提供安全、舒适、健康的乘车环境。提醒广大乘客朋友们自觉佩戴口罩选乘正规客车、公交车、出租汽车等经过消毒措施的合法营运车辆,拒绝乘坐非法营运“黑车”。
八、鼓励市民、车主及相关从业人员举报非法营运、互联网发布非法运营信息等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0930-4421739
康乐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7日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