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拆除抢占公共财物 切实维护法律公平正义
广河县成功执行一起合同有效与返还原物纠纷案
4月13日,广河县依法成功执行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标志着长达5年之久的马某某抢占公共财产纠纷案件宣告成功执结。
自2015年5月7日马某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以来,马某某拒不履行补偿协议,反而以各种理由侵占商铺、住房等公共财产,反复上访纠缠达5年之久。2019年4月22日广河县人民法院对县住建局诉马某某确认合同有效与返还原物纠纷一案进行了判决,责令其腾退侵占财产,并送达了民事判决书【(2019)甘2924民初1号】,此判决生效后,马某某拒不履行判决,继续无理侵占公共财产,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维护法律尊严,确保公平正义,县上多次成立工作组,依法做足做透了马某某思想工作。但马某某置法律与事实不顾,多次纠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鉴于此,4月10日,县上专门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马进虎任组长,县法院代理院长马坚、县检察院检察长马礼平、县公安局政委马长禄任副组长,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强制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强制执行组、应急处置组等10个具体执行小组于4月13日下午14时开始,经过6个小时的依法执行,于当日20时顺利执行完结。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现场坐镇指挥,各部门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依规开展执行工作,切实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为今后此类民事案件的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营造了全县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通讯员 马渊博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