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点连线 网上开庭
——东乡法院疫情期间“隔空”审理一起刑事案件
“现在开庭!” 2020年2月21日上午,在东乡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内,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落声,审判长宣布被告人黄某胜贩卖毒品一案正式开庭。非常时期,非常手段,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了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隐患,东乡县人民法院本着“让网络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碰面”的原则,通过网上视频开庭审理案件。这是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县法院运用网上开庭审理的首例刑事案件。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审中,被告人黄某胜并未出现在庭审现场,而是在东乡县看守所通过互联网法庭接受审判,公诉人和辩护人通过网络远程参加诉讼。互联网庭审在民事审判领域已经得到广泛推广应用,但对于刑事审判来说,还是新生事物。为了保障庭审顺利进行,东乡县法院信息网络部门对系统操作、庭审流程、网络保障、突发情况应对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研究部署,确保本次刑事审判互联网庭审顺利进行。
根据该案的实际情况,庭前法官分别与公诉机关、被告人和辩护人进行沟通,各方在自己所在位置联接互联网并下载网上庭审手机APP。办案法官首先登录“云庭”系统填写案件信息并生成庭审码,庭审码自动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到公诉人与被告人手机上,各方根据短信提示进入网上庭审系统页面,输入庭审码即可登录系统参与庭审,公诉机关通过庭审APP向法庭展示证据,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活动规范进行。庭审期间,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保护,全程佩戴口罩。法官利用远程视频与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进行“隔空对话”,组织庭审。显示器上,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悉数到场,通过远程视频连接,完成身份核实、质证、辩论以及最后陈述等环节。整个庭审程序规范严谨,庭审过程视频信号稳定、声音清晰、画面传送流畅,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该案当庭宣判。
本次四方远程庭审的成功进行,将成为县法院战“疫”期间审判工作的新起点。东乡县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利用科技手段开庭审理案件,彰显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防疫期间强调的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指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关于推动电子诉讼和移动电子诉讼部署应用工作的讲话精神。下一步,东乡县人民法院将加大网上办案力度。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把疫情防控工作和各项审判工作同步抓紧抓好,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审判工作带来的影响,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新的贡献。(通讯员
唐仲祥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