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立得住、有特色、小切口、借外脑、重参与”五个方向,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迈出了立良法、促善治、谋发展的坚实步伐,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临夏、不断开创富民兴临新局面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坚持“立得住”
正确处理地方立法与上位法的关系,认真执行州人大常委会立法条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做好法规立项、审议、报批、颁布实施等各环节工作,从程序和制度上确保立法工作依法开展。紧扣州情实际,深入开展立法调研,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明确13个急需立法项目,确保立法工作高度契合州委决策部署,符合全州群众共同愿望。坚持把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细化量化权利义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具体规定,确保制定的各项法规务实管用。
聚焦“有特色”
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优势,对历史形成的民族优秀文化成果以及民族传统习俗通过立法加以保护,保障和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文化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立足保护和传承“花儿”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定颁布《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花儿保护传承条例》,设定管理体制和保护措施,维护临夏“花儿”的民族性、地域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为有效保护利用临夏丰富的旅游资源,制定颁布《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旅游条例》,为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法律制度保障。
突出“小切口”
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注重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关键小事”入手,通过“小切口”立法全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有效破解停车难、用热难、物业管理不规范、行业监管不到位等城市管理的“堵点”和群众生活的“痛点”,积极推动将《临夏回族自治州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供热用热条例》《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纳入2022年立法计划,使城市管理更有力度,服务群众更有温度;紧盯犬吠扰民、犬只伤人等涉犬类警情逐年上升趋势,制定颁布《临夏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协调解决养犬管理中涉及的邻里关系、物业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社会公共秩序等问题,对规范养犬行为、协调各方利益、严格执法监管、倡导文明养犬发挥了重要作用。
注重“借外脑”
充分发挥立法顾问和专家学者的智囊作用,从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甘肃政法大学等9所高校院所选聘28位立法、法学研究、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的知名专家组成立法专家咨询库,为州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提供咨询、论证、评估服务,参与立法调研、立法解释,配合开展立法培训、宣传,保证地方性法规的合理性、科学性。积极探索购买服务、委托起草等有效途径,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法规制定工作,进一步提高法规制定的时效性。
提升“参与度”
坚持开门立法,健全完善立法论证、听证、法规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建立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保证人民群众直接有序参与立法。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在法规制定过程中,积极邀请全州各级人大代表参加立法座谈会、论证会等活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坚持问法于民、问计于民,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单位、立法顾问、专家学者意见建议的同时,通过开展立法调研、发放问卷调查、新闻网络媒体刊发公告等多种途径和形式,注重倾听基层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诉求,使他们的利益和期盼得到充分表达,进一步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
责任编辑:韩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