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只要是驾驶机动车上路,首要条件当然是取得驾驶证。可是无论交警蜀黍怎么强调无证驾驶将会面临的处罚,总有人以身试法。现将临夏县近日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人(简称“无证驾驶”)进行曝光,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3月26日21时许,临夏县营滩乡驾驶人马某某乃驾驶甘N5***3小型客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双城步行街路段,因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依法查获,经核查,截至目前,马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0年3月30日11时许,积石山县驾驶人周某某驾驶甘N***96小型客车在红台乡麻洒路段行驶时,因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依法查获。经核查,截至目前,周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0年3月27日晚,临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韩集中队民警在临夏县尹集镇街道巡逻时,发现藏A***98号小型轿车驾驶员马某某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依法当场查获。经核查,截至目前,马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临夏县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的处罚标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通讯员 秦玲军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韩小月